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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200万人参与,超过3000个关卡,超过31万个比特币——揭示一个庞大的数字货币网络传输

imtoken无法提币 2023-06-04 06:45:00

新华社南京9月7日电:超过200万人参与,超过3000个关卡,超过31万比特币——揭开一个庞大的数字货币网络传销计划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熊峰、朱国梁

超过200万人参与,超过3000个关卡,超过31万枚比特币,超过917万枚以太币等数字货币……江苏盐城公安局破获的“Plus Token”网络传销省已进入试行阶段。

公安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我国公安机关侦破的第一起利用区块链技术,以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大型跨国网络传销犯罪案件。

数字货币传销有什么区别?传销怎么能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收集到价值超过500亿元的数字货币?犯罪嫌疑人能否通过区块链技术逃避法律制裁? 《新华视点》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

太棒了!价值超500亿元的数字货币网络传销

7月3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盐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梅继军介绍,2019年初,盐城市公安局发现“Plus Token”平台涉嫌从事网络传销犯罪,立即成立专门小组进行调查。 2019年6月,在公安部协调组织下,专案组民警出动多个国家和地区,配合当地警方,成功抓获27名躲藏在境外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同时,还抓获了一名在华重案犯罪嫌疑人。

2020年3月,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集群整治,82名涉嫌传销犯罪的骨干成员全部落网。

警方调查显示,2018年5月至2019年6月匿名购买比特币,“Plus Token”平台在其存在期间已发展超过200万会员。除国内会员外,海外会员数量也相当可观,层级高达3000余家。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平台从会员那里收集了超过31万个比特币,以及超过917万种以太坊等数字货币。根据事发当时的市场情况,这些数字货币等值价值超过500亿元。

“Plus Token”平台被誉为“币圈最大的资本市场”。主犯落网后,比特币价格暴跌30%。

公安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我国公安机关侦破的第一起利用区块链技术,以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超大型跨国网络传销犯罪。一种情况。

数字货币传销!相同的犯罪手段匿名购买比特币,不同的交易媒介

犯罪嫌疑人陈某、丁某、彭某是“Plus Token”平台的搭建者。 2018年初,三人计划打造“Plus Token”平台,平台App于2018年5月1日正式上线。

“Plus Token,融合科技与梦想的钱包。”过去,传销犯罪大都市为了掩盖其骗局而制造了“高级”的概念,本案也是如此。

在宣传片中,嫌疑人将中国生产的传销平台描述为由国外知名品牌技术核心团队开发的数字货币钱包和交易平台,可实现数字货币智能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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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为了有资格加入该平台,您必须有在线推荐。为了获得平台的“智能搬砖收入”,也称为“静态收入”,您必须支付“门槛费”——至少等值500美元的数字货币,并开通“智能狗”,又称“智能套利搬砖机器人”,月回报本金的6%~18%。

警方称,如果“智能搬砖收入”仍然隐瞒,那么“链接收入”,也称“动态收入”,就是赤裸裸的传销。

“Plus Token”平台设置的“链接收益”分为“直接链接收益”和“间接链接收益”两种。 “直连收入”为第一级线下每个账户“智能搬砖收入”的100%; “间接链接收入”是从二级到十级线下每个账户的“智能搬砖收入”的10%。 %。

为了鼓励会员发展更多层次的下线,“Plus Token”平台还推出了“执行佣金”奖励模式。这些“高管”按照发展成员的层次和规模从低到高依次被称为“大户”、“大咖”、“大神”、“创造”,其中“大户”、“大咖啡”和“大神”可以依次堆叠。获得所有开发和线下“智能搬砖收入”的5%、10%、15%佣金; “创”以“大神”待遇为基础,再享受平台利润分红、月奖、年奖,分红不低于150万美元。

“Plus Token”平台对比特币、以太坊等主流数字货币收费,但所有收入和佣金均以“Plus Token”支付给会员。 “加币”是陈某等犯罪嫌疑人创造的“虚拟货币”,没有实际价值。会员赚取的“Plus币”可以线下出售,也可以通过平台兑换兑换成主流数字货币,但兑换需要后台人工审核。

“虽然交易媒介不同,但庞氏骗局的本质并没有改变。”盐城公安局经侦支队三支队副队长杨磊介绍,“Plus Token”平台的静态和动态分红制度与以往不同。传销平台类似,只是增加了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搬砖”概念。没有实际的商业活动,靠打包不断线下开发来维持平台的运作。

去哪里跑!区块链“护身”掩盖不了犯罪事实

“Plus Token”平台不接受现金交易。要成为会员,必须先购买比特币、以太坊等数字货币,再以数字货币加入会员。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三名主要嫌疑人中,陈某、彭某曾参与过传销,熟悉传销的运作模式,而丁某对区块链技术了解较多。三人共同搭建“Plus Token”平台,利用区块链技术的匿名性和去中心化特性,组织传销,牟取暴利,规避银行监管和公安机关。

更狡猾的是,犯罪嫌疑人聘请了两名外国人作为“傀儡”,并将他们包装为平台的“创始人”,参加各种日常活动。以他们为首的三名嫌疑人隐藏在团伙中,在幕后远程指挥。

在这个传销团伙中,技术团队、营销团队和客服团队相对独立,分散在全国多个地区。 2019年初,陈某等三人逐步将三批人员转移到国外不同国家,加大了警方查处的难度。

“利用区块链技术逃避监管和打击,是近年来新型网络经济犯罪的突出特点。”梅继军说。

据报道,数字货币不同于人民币等法定货币,没有交易账户和交易流程。在案件调查之初,调查人员确实遇到了很多问题,比如参与者是谁?涉案资金流向何方?此外,他们对热钱包和冷钱包等一些流行概念也缺乏了解。

但是,警方通过创新实践,充分利用经济侦查信息化成果,最终彻底查清了传销团伙的组织架构、人员层次和资金流向,彻底消灭了犯罪团伙。在此案的基础上,盐城公安局还开发建立了数字货币打击犯罪平台。梅继军说:“新的网络经济犯罪虽然比较隐蔽,但终究掩盖不了犯罪事实。”

本案中,虽然公安机关查封了部分数字货币,但大部分数字货币仍被传销团伙用于支付“拉头”奖励、日常开支和个人挥霍。警方特别提醒,在传销犯罪活动中,除了组织者和少数高层骨干成员外,绝大多数人最终血本无归。投资者必须保持警惕,以免将犯罪分子留在机器后面。